《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氯碱装置合成炉节能降碳优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尊敬的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确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现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氯碱装置合成炉节能降碳优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
建设内容:为解决现有装置中合成炉设备老化,无法匹配生产需求,无法稳产达产的问题,在现有合成炉附近,新建一台合成炉及吸收系统。新更新的氯化氢合成炉副产蒸汽可直接并入黑龙江昊华现有低压蒸汽管网,实现反应热能回收利用,达到节能降碳目的。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921.94万元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怀姝
联系电话:18345205065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齐齐哈尔鑫齐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ujdh0UmKi65gzsIl4C_UQ?pwd=s723 提取码: s723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式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式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官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氯碱装置合成炉节能降碳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ujdh0UmKi65gzsIl4C_UQ?pwd=s723 提取码: s723
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
附件:《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氯碱装置合成炉节能降碳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